信件标题: | 社区工作人员不负责 | ||
来信时间: | 2020-04-20 |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是水林社区的住户,我老公二婚,我是头婚,跟我结婚后有一个孩子,他之前有一个孩子判给了女方,当时怀孕时打电话咨询社区说可以生,开我女方户籍所在地婚育证明,就可以办准生证。我跑回去开了又说只能先在昌吉开我老公婚育证明才能回我家办准生证。如今社区开好了证明拿去街道盖章街道又说我这属于超生,不给开,让我回社区,到了水林社区现在又给我说不能开了。可是我都怀了四个月了,医院很多检查都做过了,孩子也都发育的很好,来回折腾我一个孕妇。什么我这属于家庭第三胎,两个孩子间隔三年,早晚都能生,为什么要搞时间规定呢,或者我刚怀就直接告诉我不能要啊。现在这又算什么?把我折腾完告诉我不生了又。我表示很不满,希望能给一个合理处理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0-04-26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建国路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建国路街道领导十分重视,街道畅书记批示“由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阅处。”建国路街道立即将此问题交办至您所在水林社区,社区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对此事进行核查办理。 实际情况是:您居住在水林社区金城雅苑8-404,为水林社区居民。4月9日,您到水林社区开具婚育证明,水林社区计生专干因2020年1月刚调整岗位,疫情期间未办理计生业务,对计生政策掌握不是很透,便为您开具了婚育证明。4月20日您到街道盖章时,计生办主任查看资料后发现,您不足30岁,按照新疆计划生育政策,女方第三孩不满30岁的,二孩与三孩之间间隔须够三年,因此计生办未给您盖章。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一是按照计生政策要求,准生证应在怀孕前办理;二是按照政策要求,您现26岁,二孩与三孩间隔必须满3年,否则为违法生育,按规定生育后须缴纳罚款;三是街道计生办将加大计生政策培训力度,对新调整的计生宣传员,则采取面对面培训及考试,以便做好居民计生服务工作。 目前街道、社区正在与您进行沟通和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建国路街道办事处,联系人:高瑞丽,电话:1502617761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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