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我该怎么办 | ||
来信时间: | 2020-04-28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我现在遇到一个问题,我于2019年3月26日,经外甥女女婿介绍,转了水岸林居小区院内的蔬菜水果店,转让费是45万,转给我的时候说有七万块钱的压金和一年的房租,还答应我,把租赁合同到昌润公司给我签了,结果只给了我四万五的压金条子,房租也只有11个月,我多次催要压金条,都无果,也没有去给我办合同,现在是我通过昌润公司把店转出去了,昌润公司的袁海英不给我退压金,她说压金要交的人唐龙去才退,我们约好了,他不去,现在是压金一毛都不退,我到昌润公司他们不认我,我找唐龙他管,到派出所问,他们说属于经济纠纷让我去法院,去法院没有唐龙的身份证号又不行,唉,我该怎么办,特此求助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0-04-29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确属于个人经济纠纷问题,建议您和房东自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联系人:樊帆,电话:0994-259656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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