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森林花园物业停车乱收费 | ||
来信时间: | 2020-05-01 | ||
信件内容: |
我在森林花园门前停车一小时十分钟,收费4元钱,保安态度恶劣,说特变物业规定的。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0-05-13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查,特变·森林花园小区是由新疆新特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特变·森林花园管理处进行物业服务的。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森林花园物业管理处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与停车场承包人祁业伟13909941235联系,检查落实其收费手续齐全,执行收费价格已在昌吉市发改委审批备案完毕。其收费标准为:临时停车20分钟(20分钟)免费,超过20分钟停车费小车2元/次,过夜加倍4元/次。因您23点后进入停车场,零点后车辆驶出停车场,已经给您解释“过夜加倍”是根据零点为界限,虽只有一小时,但停车经过零点属于过夜,按照过夜4元收费。 针对您反映岗亭收费人员态度恶劣的问题,物业公司已经和负责人沟通,要求负责人对于现场工作人员予以服务培训,注意对停车车主的态度。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5月9日,承包人祁业伟13909941235已电话联系您进行解释沟通,您表示已知晓收费标准,对收费表示认可无异议。 如有物业服务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办,联系人:易海明,电话:0994-234553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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