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城镇居民生活垃圾清运费的收取 | ||
来信时间: | 2020-05-08 | ||
信件内容: |
您好,咨询下昌吉市城镇居民生活垃圾清运费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由谁收取(物业还是?),谢谢您的回复。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0-05-20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城市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城镇居民生活垃圾清运费的收取》的问题,您对我市的垃圾清运费收取标准以及如何收取不了解,对上门收取垃圾清运费的人员产生质疑,故写信至市长信箱进行咨询。 针对您反映《城镇居民生活垃圾清运费的收取》的问题,我市城管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与您进行了电话联系,并对您提出的问题一一做了解答: 昌吉市城镇居民生活垃圾清运费 收费依据是昌州价费字〔2001〕001号文件。 收费标准是1.5元/人·月。 收费方式:一般情况下都是由我市城管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派工作人员上门收取,也有少数物业公司与我市城管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签订了代收协议,在收取物业费时代替我市城管局收取居民生活垃圾清运费。 我市城管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要求所有的收费人员在上门收费时2人一组,因单位经费有限,未给收费人员配备统一的工装,但要求收费人员上门收费时必须佩戴工作牌,工作牌上面写有名字和工号,工作人员都有收费文件的复印件,居民可以查看工作人员的工作牌,也可以查看相关的收费文件。 我市城管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要求收费人员要文明收费,居民若发现收费人员工作态度不好,不文明收费,可直接拨打我市城管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的投诉电话:0994—2723406进行投诉,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经我市城管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向您解答后,您对答复表示满意。 如有其它涉及环卫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昌吉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联系人: 申俊霞,电话: 1500167651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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