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影响公共环境安全卫生的违章建筑必须拆,恳请市长亲自过目 | ||
来信时间: | 2020-05-31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长,您好!我是森林大第一期19号楼四单元的一名业主,本人2009年买的本小区a19号楼三楼,2010年下半年入住,在买房时到入住后直到2012年秋天,单元门口原来的绿地与树木,约80平米的公共绿地包括成活的小树就在当时被占,同时新建钢结构房子一座,名为社区便民蔬菜店,建房子的时候我有过阻止,认为占用业主们的公共绿地做其他建筑物很不妥当,该建筑距离19号楼太近,既不满足消防要求还影响一楼采光,当时给物业打电话后被告知我们都无权干涉这是政府行为的惠民工程而且是临时建筑,既然惠民工程又是临时建筑那么占用公共绿地这个事情无可厚非,然而,经过几次更换经营人员,17年底左右,该店彻底关闭,门口留下了一个废弃的遮凉棚底下堆的旧沙发,冰箱,还有一堆钢材,烂玻璃渣一堆,给物业打电话给的回复给社区反应他们管不了,旧东西也是有主的不能给扔了,我真的醉了。。。。。直到19年下半年这个问题解决了,这个零时建筑又有了新的主任,垃圾没了,凉棚拆了,好感谢这个店主。。。。。这家店是个馍馍作坊白天基本上不见人,都是晚上加工的,大半夜的我房子里全是炕馍馍的味道。。。春节前后我给相关部门打了投诉电话,大冬天的从那个作坊里流水雪都化了一大片,(照片为证)我担心房子旁边的树会死掉,水最终不流了,但是今年春天有棵直径十几公分的树死了,怎么死的不得而知。五月二号我打的市长热线在投诉要求把这个临时建筑拆除,原来的作用是便民蔬菜店,现在的用途是私人加工作坊,占用我们小区的公共绿地给别人做手工作坊,不合适,而且存在安全隐患,此问题直到30号我再次打电话(第四次)催问,终于有了结果,无法拆除人家是合法建筑!我想让我们的市长亲自看看这个投诉,给个解释!千万不要像有些工作人员那样问我,回答我,对我有啥影响吗?要不你和当时建房子的公司系。。。。。。我想我描述的够仔细了。。。。。静待佳音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0-09-16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由昌吉市城市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影响公共环境安全卫生的违章建筑必须拆,恳请市长亲自过目”的问题,经昌吉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北京南路中队现场勘察,新疆昌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人:高定兵)在延安南路森林大第一期院内建设彩钢房,面积为138平方米,2013年作为昌吉市便民蔬菜店,在昌吉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过临建手续,期限为一年,现已过期,该房屋现用途为烤饼店。 二、处理结果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2020年6月8日,新疆昌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人高定兵委托其公司行政办工作人员邱萍提供延安南路森林大第一期院内彩钢房相关规划手续。(2013年在昌吉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过临建手续,期限为一年,现已过期),昌吉市城市管理局北京南路中队已对该公司授权委托人邱萍做询问调查笔录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责令在2020年6月15日前提供相关规划手续,未在期限内提供规划手续,将自行拆除该小区内彩钢板房,恢复原貌。 经昌吉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电话向您反馈调查处理结果,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北京南路中队,联系人赵龙,电话:1357964999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
昌吉市人民政府开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30036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