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居合小区物业推卸责任扯皮 | ||
来信时间: | 2020-08-28 | ||
信件内容: |
居合小区11号楼1单元502 顶楼房屋房顶各个地方多次漏水,墙皮脱落,几年多次联系物业公司,物业说由于三楼某户未交纳物业费,已经多次漏水,均在自行维护,损失谁来承担。多次反映,物业公司均推脱,两个老人住着,物业推脱不解决。本户物业费均缴纳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0-09-17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11号楼1单元502顶楼房屋多次漏水,物业说由于三楼某户未缴纳物业费,已经多次漏水均在自行维护,两个老人住着物业推脱不解决”的问题。经查,居合小区是由昌吉市华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物业服务的。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物业公司与市住建局维修资金办公室了解到,小区该栋楼2单元102室未缴纳公共维修基金费用,造成整栋楼无法申请维修资金对楼顶漏水进行维修处理。为此,物业公司及时向您家中两位老人进行解释,但老人没听明白,认为本栋楼内有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不管,造成误会。 二、处理结果: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物业公司电话联系您向您做解释沟通工作,得到了您的理解和满意。同时,我市房管局也要求物业公司积极联系所在社区及工作人,对该栋楼未交维修资金的业主进行劝导工作,及时缴纳相应的费用,申请启用维修资金修复该栋楼楼顶漏水问题。 如有物业服务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办,联系人:易海明,电话:0994-234553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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