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庭州社区要求拔掉博州干休所7号楼一楼利用闲置土地己种植五年蔬菜的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0-09-07 | ||
信件内容: |
我是博州驻昌吉干休所的一名退休干部,我们所住小区为独立小区于2001年所建,当时没有规划绿地,而7号楼和8号楼为新建楼,当时所里在楼旁只种植了一些果木,由于荒于管理,林带杂草丛生,而楼后面的部分闲置空地也是杂草丛生,夏天蚊虫到处飞,经原所领导同意我们一楼的住户才在空地上开荒和植了小部分蔬菜,一是活动活动身体,二是给自己添点有机蔬菜,己种植五年了,可是昨天庭州社区突然通知要拔掉我们种植的蔬菜,不知道为什么?请市长在百忙中过问一下此事,如有机会派市上人员到我们小区了解一下情况,现在有些蔬菜己快到收获的时候,提前拔掉不但造成浪费,我们近一年的劳动白费了,请市长速帮助解决一下!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0-09-17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绿洲路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庭州社区要求拔掉博州干休所7号楼一楼土地种植蔬菜的一事,昌吉市今年处于文明城市复审阶段,根据上级要求,小区内彻底打扫垃圾,小区内恢复公共用地,不允许居民种菜,种水果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 (一)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 (二)要改变公共用地的形态、用途,应由业主们共同来决定,单个业主无权擅自分配使用。 也就是说,小区内的种菜行为必须经过业主共同签字同意后,方能开种。小区内,若是没有得到全体业主的认可,私自圈地种菜是违法的;通过解答您本人表示理解,配合昌吉市文明城市复审,支持社区工作。 二、处理结果: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已安排干部与您联系进行细致的说明和政策解释,所有居民都要严格遵守,最后协商一致,待您把成熟的蔬菜采收后,社区将占用公共地带进行了全面整治。今后,绿洲路街道将加强对社区干部的管理,对干部政策宣传培训到位,干部给辖区居民的政策才能讲解到位,才能更好的服务居民,避免矛盾的产生与激化。经电话联系您,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绿洲路街道办,联系人:张丽,电话:0994-259682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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