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可以用果木炭做燃料做煎饼果子吗 | ||
来信时间: | 2020-11-24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我想在昌吉金城维也纳大门口做煎饼果子,能用环保无烟果木炭做燃料做煎饼吗?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0-12-07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由昌吉市城市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想在昌吉金城维也纳大门口做煎饼果子,能用环保无烟果木炭做燃料做煎饼吗”的问题,经我市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现场勘查,1、金城维也纳小区门口不允许存在无证游商、乱摆乱放现象,属于非法行为。2、果木炭属于高污染燃料,市区内禁止使用。3、做煎饼果子属于食品二次加工违法行为。 二、处理结果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高污染燃料的目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 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限期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经我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电话向您反馈调查处理结果,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建国路中队,联系人王金柱,电话:1589905989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0年1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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