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夜间施工投诉 | ||
来信时间: | 2021-05-03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好,我是天池社区的居民,我投诉长宁北路明峰中央城的工地夜间施工情况。4月19号我就投诉过该工地夜间施工问题,当时警察同志快速解决。可5月3日晚上又出现夜间施工情况,打投诉电话后一位警察回复工地给警察报备过他们已经获取过夜间施工许可证,是政府同意施工的。我想问一下,他们只是在工地大门上张贴夜间施工通知。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要求是否做到必须在影响区域进行公示,只是在工地门口公式就可以?提前几天公示?且必须采取降噪措施,确保其排放噪音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他们是否做到?谢谢。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1-05-16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我市环保局接到您的来信后高度重视,于2020年5月10日,安排我市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现场开展调查工作。经查,您反映的建筑工地为明峰商贸中心建设项目,由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昌吉市长宁路与乌伊路交汇处向北200米处。该项目于2021年4月初复工,共建设两栋商住楼,2021年5月2、3日施工单位建设的4号楼、5号楼的30层、31层施工工艺主体梁板柱需连续浇注混凝土,夜间施工产生噪声扰民。经查,该施工单位在昌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办理了《夜间施工许可证》(编号0002732)。 二、处理结果 经现场检查,该建筑工地依法申请,并通过严格审核,办理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但仅在建筑单位门口予以公示,未在辖区警务站及附近小区张贴公告。执法人员对施工单位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压缩夜间施工频次,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噪声影响。二是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后,及时在周边居民住宅小区张贴夜间施工公告,并向辖区警务站报备。三是因该建筑工地距离周边小区较近,施工期间钢筋、钢管在装卸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降低噪声排放,特别是在夜间严禁从事《夜间施工许可》以外的施工活动,做到文明施工。我市环保局将根据投诉情况,每周严格控制夜间施工频次,强化管理和进行夜查夜检,依法查处违法施工行为。 我市环保局向您反馈处理情况,您对调查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环境监察大队办公室,联系人:徐仁杰,电话:0994-235789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1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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