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干部不作为 | ||
来信时间: | 2021-06-25 | ||
信件内容: |
亲爱的市长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览我的信件,我是青岛花园一期2-2-601的住户,我们楼下501已经陆陆续续的装修了好长时间了,他们总是在早上及午休时间进行,前期已经和物业、社区、包括警务站还有给执法大队的这个号码6528110,根本就没有效果,已至于今天早上7点多就开始装修了,先是我自己下去沟通,装修工人直接就说我今天是第一天干活,我没有时间,天亮我就来干活了。实在是受不了了,我也要上班,家里还有两个孩子,小的一岁多一点,吵醒后就开始闹人。大早上各种热线都没有人接听,把警务站的人叫过来,501还是不听。上班后尝试着给执法大队的6528110打电话,一个女性工作人员很是不耐烦,说是要等到明天早上再看情况,我在进行解释的时候工作人员直接就挂电话了。现在全国都在学党史,讲究一个为民办实事,作为一个普通的人民群众希望领导能尽快解决这个头疼的问题。谢谢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1-06-28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州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由昌吉市中山路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我市中山路街道核查,您是我辖区居民于2021年5月21日左右向田园社区、青岛花园小区物业反应您邻居青岛花园西区2-2-501室业主装修扰民问题,社区警务室和物业公司已在第一时间前往青岛花园小区2-2-501室与装修工人和房主进行协调,要求其装修需要按照法定时间段进行施工。 我市中山路街道办事处依据您反映的青岛华园西区2-2-501早晨6点开始装修事宜,社区派出一组两人,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青岛花园2-2-501规定时间段外装修施工,情况属实。 二、处理结果 (一)社区调查干部两人前往青岛花园西区2-2-501室装修现场,对装修工人讲解装修施工时间段要求,对房主张成东及装修单位责任人张国里再次进行批评教育。 (二)社区警务室民警对装修单位负责人张国里进行约谈,装修单位责任人张国里承认错误,并主动与您联系道歉。 (三)社区干部要求装修责任人张国里对未按规定时间段装修问题,签订保证书,保证今后按照要求时间(周一至周五10:30-13:00、15:00-19:00)进行装修作业,保证不再发生此类扰民行为。 田园社区干事在事件处理情况落实完成后,对问题反映人您进行电话回访,您表示对处理情况满意。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中山路街道办事处,联系人:苏百灵,电话:0994-259273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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