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小区安装充电桩 | ||
来信时间: | 2022-02-16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长,感谢您在百忙中查阅我的信件,本人居住延安南路石油小区。近期本人购置一辆新能源电动车,想在本小区地下车库已购置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去物业进行充电桩安装事宜咨询,给予答复不给安装,也不说原因明确就是不给安装。国务院《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文件中,'第六条 发挥物业服务企业积极作用。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明确说明物业应该积极配合业主办理安装充电桩。请市相关部门能给予解决,万分感谢。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2-03-01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延安南路石油小区物业不给安装充电桩”的问题,经核实,延安南路石油小区由新疆盛特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物业服务。物业公司不能安装新能源充电桩的原因为:一是昌吉市暂时没有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流程的相关程序和标准,存在电力、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同时缺少安装后日常管理和维护检修方面的日常监管。二是由于石油小区属于单位自管小区,小区用电未移交到电业局,电负荷不够,需要由自管单位对小区内的电力系统进行扩充容量后,才能安装。三是地下车库安装充电桩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部分业主不同意在地下车库内安装充电桩。 目前,物业公司关于是否同意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事项向业主征求意见,并将结果提交到油气储运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征求主体管理单位的意见。故目前在物业公司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无法同意安装充电桩。 二、处理结果 针对上述情况,我市房管局要求物业公司在做好给您解释工作的同时,根据您的诉求,尽快完成调查,并征求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的意见,决定是否安装充电桩。经物业公司与您联系,您表示理解。 如有物业服务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监管科,电话:0994-234553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 |
昌吉市人民政府开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30036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