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讨薪 | ||
来信时间: | 2022-04-21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上次反映海大酒店欠薪 劳动监察大队给我的回复. 让我提供工资证据, 没有证据处理不了因为我们是口头协议 , 所以我没有工资证据 , 起初让我复印身份证件, 我还以为立案调查了, 昨天给我打电话, 没有工资证据处理不了, 希望上级领导监查处理此事。 谢谢!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2-04-27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昌吉市海大酒店拖欠2天实习期工资未支付的问题,我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联系您了解情况,您称海大酒店后堂负责人口头约定每月5500元工资,工作2天后本人自行离职,2天工资未发放。2022年3月31日您已到我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立案,案件正在办理中。 二、处理结果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将上述情况向您告知,您表示已知晓。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0994-235101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 |
昌吉市人民政府开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30036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