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房产交工问题疑问求助 | ||
来信时间: | 2022-06-12 | ||
信件内容: |
我是秦基·观世纪业主,该楼盘位于宁边西路,政务中心对面,在交房过程中存在问题2点疑问,求助政府部门解答:1.我看到房产提供测绘材料中,业主分摊了大部分负一层公摊面积,但开发商又在销售地下储藏间,咨询4号楼楼盘地下室储藏间到底属于业主还是开发商,同时申请地下负一层设计规划材料信息公开;2.2021年政办发54号文件,是否为2022年新建住宅小区交工强制性标准?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2-06-21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您是秦基·观世纪业主。“秦基·观世纪”居住小区坐落于昌吉市世纪大道与宁边西路交汇处,由昌吉市恒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21年10月,您购买秦基·观世4号楼1单元401的住宅,总层七层。该小区测绘是昌吉市恒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新疆尚誉资产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进行的面积测算。新疆尚誉资产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2日到现场勘查符合实地测量要求,根据测绘规范和开发商提供的施工蓝图及实地测量核实数据出具了实测测绘成果报告。 “观·世纪”居住小区4号住宅楼应分摊的共用分摊建筑面积是位于栋内且只为本幢服务的共有共用分摊面积,包括外墙、楼梯间、电梯间、电梯机房、前室、设备井、门厅、设备间、电井。以上公摊面积为整栋楼服务,按照GB/T17986-2000-3-3.2.1(d)要求,按照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即4号住宅楼负一层至七层共同分摊此面积。因负一层走道为当前层单独使用,不得分摊给地上部分(GB/T17986-2000-7.5.5-C),故只分摊与负一层功能区。负一层功能区为储藏室,为单独使用的房间,只参与分摊公建面积,其自身不作为分摊面积分摊与地上部分。综上所述:4号楼地上部分只分摊全楼使用的公建面积,并未将地下室面积分摊与地上。 二、处理结果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市房管局要求新疆尚誉资产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通过电话方式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答疑。您本人表示已知悉并理解。 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科,电话:0994—2328380;昌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994—226552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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