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富有学府苑物业违反规定,对公共区域广告收益不公示,私自占用。 | ||
来信时间: | 2022-06-20 | ||
信件内容: |
富有学府苑物业利用富有学府小区内路灯广告牌、电梯内侧广告牌长期对外承租广告。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进行经营的收益资金归全体业主共有。目前该小区入住两年,物业从来不进行广告收益公示,广告费用具体用在哪我们业主也不知道,只能表明是由物业私自占用了。请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督查。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2-07-01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富有学府小区内路灯广告牌、电梯内侧广告牌对外承租,物业不进行广告收益公示”的问题。经查,富友学府苑小区是由新疆富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物业服务的。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市房管局对物业公司进行核实。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富友学府苑小区路灯广告牌,物业公司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学府苑电梯广告自2022年2月1日对外承租,合同约定每部电梯每月300元,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在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小区公共收益在扣除物业公司的经营管理费用后,应当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电梯广告收益物业公司用于电梯易损件更换及维修以及业主公益活动的支出。公司每半年会公示一次。 二、处理结果: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物业公司电话与您解释沟通,您表示知晓。我市房管局也要求物业公司耐心地做好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 如有物业服务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办,电话:0994-234553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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