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水表更换费用是否得住户自理 | ||
来信时间: | 2022-06-30 | ||
信件内容: |
我家住在南公园西路丽景尚城5号楼2单元601,水表经物业公司查看后确定水表损坏,需要更换水表,费用说是得住户自理,我想问问这个费用应由谁来负担。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2-07-05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家住丽景尚城,水表损坏后需更换,物业说费用住户自理,问费用应由谁来出”的问题。经查,丽景尚城小区是由新疆庆源实业集团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物业服务的。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市房管局对物业公司进行核实。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您入住丽景尚城时间为2013年8月,水表质保期为开发商将楼房交付物业后两年,质保期已过,属业主家专有部位,水表出现问题需要维修或更换,费用均由住户自行承担。 二、处理结果: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物业公司电话与您沟通,您表示家里水表已更换,知道水表费用应由住户自己承担。我市房管局也要求物业公司耐心地做好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 如有物业服务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办,,电话:0994-234553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 |
昌吉市人民政府开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30036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