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昌吉市嘉顺小区违规建加油站 | ||
来信时间: | 2022-08-01 | ||
信件内容: |
新疆屹丰石油储运有限责任公司,在昌吉市石河子西路与嘉顺小区仅一墙一隔建加油站,且未在嘉顺小区大门口见任何公示牌,我们是在居民散步的时候看到一个小的公示牌,小区居民知道后表示震惊,此举给我们小区居民造成安全隐患,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研判。正规审批有吗?已经开始施工。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2-08-08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自然资源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新疆屹丰石油储运有限责任公司,在昌吉市石河子西路与嘉顺小区仅一墙一隔建加油站,且未在嘉顺小区大门口见任何公示牌,我们是在居民散步的时候看到一个小的公示牌,小区居民知道后表示震惊,此举给我们小区居民造成安全隐患,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研判,正规手续有吗?已经开始施工”。经查, 新疆屹丰石油储运公司加油站项目于2022年5月26日通过挂牌出让活动现场竞买方式取得土地。2022年7月初新疆屹丰石油储运公司提交该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单体设计方案,经初审、专家评审,各项指标及退界满足规范及《规划条件通知书》的要求,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昌吉回族自治州城乡规划条例》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地点(石河子路)对该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单体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牌尺寸:1.2m×2.4m,公示期限(工作日7天):7月18日至7月25日。 为了提高项目周边居民对该项目的知晓率,我市自然资源局要求建设单位延长该项目的公示时间,并在嘉顺小区增设一块批前公示牌。 关于您反映该项目已经开始施工的问题,经现场了解,项目区内机械工作是清理垃圾、平整场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鉴于此,我市自然资源局当场通知企业停止所有建设行为。 二、处理结果: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市自然资源局积极与您联系进行解释沟通工作,您表示您对此问题非常重视,对我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的处理表示满意。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科,联系电话:0994-259690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2年8月8日 |
昌吉市人民政府开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30036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