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个人档案激活与寄存 | ||
来信时间: | 2022-10-07 | ||
信件内容: |
本人为昌吉市户籍,毕业后学校将档案发放自己手中,后到昌吉市宁边西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部门拒绝接受个人档案,只接受对公档案。后电话联系档案局,档案局告知由昌吉市宁边西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理。导致无法报名有些考试,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个人档案在自己手中如何进行激活与寄存,在哪里能办理?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2-12-06 |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经我市人社局工作人员10月7日与您本人电话联系“按照新人社发[2015]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自2015年5月1日起,档案保管机构不再直接接收个人保管或携带的人事档案”“严格要求档案内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因此人才中心不接收个人保管或携带的人事档案。现建议您将人事档案交至原档案保管机构(毕业院校),由原档案保管机构通过机要交通或EMS快递的方式转递人才中心。”通过以上回复您表示非常满意,尽快将档案业务办理。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电话:0994-234625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2022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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