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昌吉市2019年农村安居工程惠民补贴未如实收到的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2-12-21 | ||
信件内容: |
依据昌吉市2019年农村安居工程惠民补贴资金公告: 一般户补助:农区一般户每户补助资金5.35万元,其中:自治区补助资金1.85万元/户、援疆补助资金1万元/户、昌吉市及其他财政补助资金2.5万元/户(低于80平方米按实际面积以312.5元/平方米标准进行补助),补助分三年支付(2019年支付30%、2020年支付30%、2021年支付40%); 当初给我们的政策中补助是53500元,截止到现在总共收到三笔补贴(2020年5月22日收到安居富农补贴款12840元、2021年3月2日收到安居富农补贴款3052元、2021年12月29日收到安居富农补贴款1448元)合计金额17340元。 还有36160元没有收到,经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均未得到解决。请问这笔补贴金什么时候能发下来?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3-01-13 |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由昌吉市佃坝镇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昌吉市佃坝镇佃坝村四区83号村民王喜龙反映2019年农村安居工程惠民补贴资金只收到17340元,还有36160元没有收到。经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均末得到解决,希望告知具体补贴发放时间。 经查,您反映农村安居工程惠民补贴未全部发放问题基本属实。您在留言中反映的农村安居房位于昌吉市佃坝镇佃坝村四区。2019年昌吉市佃坝镇佃坝村四区居民您按照农村安居房建房流程申请建房,并于当年完成建房,符合昌吉市农村安居工程补贴政策。经昌吉市佃坝镇核实后上报昌吉市住建局,您享受2019年抗震安居房建房补贴53500元,该笔资金的构成为:自治区补贴金额18500元,援疆资金10000元,昌吉市配套资金25000元。其中昌吉市配套资金分三年发放完毕,具体分为:2019年发放市级配套资金的30%(7500元),2020年发放市级配套资金的30%(7500元),2021年发放市级配套资金的40%(10000元)。截至目前,您共计领取补贴金额17500元,剩余36000元(自治区补贴资金18500元,2020年市级配套资金7500元,2021年市级配套资金10000元)暂未发放。 二、处理结果: 自收到此问题后,佃坝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您取得联系,并就农村安居工程补贴问题向您进行沟通解释。同时,我市佃坝镇积极与市住建局就剩余自治区补贴资金、2020年、2021年市级配套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对接,并将全镇所有抗震安居房补贴未发放完毕的台账报市住建局,根据市住建局反馈,已于2022年12月就欠发市级资金向昌吉市人民政府递交资金申请报告,待市级资金到位后统一发放。我市佃坝镇也电话联系您进行回访,您表示已知晓。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佃坝镇,电话:0994-221003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2023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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