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退休人员领取独生子女费的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2-12-27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是2021年10月从一个私企退休人员,家里只有一个孩子,也有独生子女证,但是独生子女费迟迟未予发放,本人找到原单位,因为是小型私企,没有收到政府给予的独生子女费,自身也无发放能力。本人找街道办开始被告知暂时没有办理,后来再问,相关人员离职了,现在不知道到底应该找谁解决。需要那些相关手续。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3-01-04 |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由昌吉市建国路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的“ 我是2021年10月从一个私企退休人员,家里只有一个孩子,也有独生子女证,但是独生子女费迟迟未予发放,本人找到原单位,因为是小型私企,没有收到政府给予的独生子女费,自身也无发放能力。本人找街道办开始被告知暂时没有办理,后来再问,相关人员离职了,现在不知道到底应该找谁解决。需要那些相关手续”的问题,建国路街道收到您的诉求后,立即就此问题反馈给街道计生办,街道计生办及时进行了调查。 二、处理结果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中第四章二十七条规定城镇居民获得《光荣证》的家庭,继续享受保健费登待遇,夫妻退休,有所在单位各给予加发本人工资百分之五的奖励金,或者个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政府只兑现无业居民、个体工商户及破产企业人员。我市建国路街道已电话联系您就上述政策向您解释,您表示已知晓。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建国路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994-251133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2023年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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