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农村房屋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3-01-08 | ||
信件内容: |
你好,各位领导,我是一个来昌吉快30的一个甘肃务工人员,我们家98年左右来昌吉,因为没有居住地,我家亲戚,也就是我的一个舅爷爷给我家赠送了一套农村房屋居住,我们想把户口迁到这个居住地方,顺便把房屋过在自己名下,不知各位领导可否有什么政策帮助我们弄一下,当时原房主也是同意可以过户的,以前有类似的迁户口政策,我们因为是空挂户没有迁,毕竟迁了户口没有地,以后靠什么吃饭,我们是农民就靠种地,现在请求昌吉人民政府看看能否帮我们处理一下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3-01-29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公安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我是一个来昌吉快30的甘肃务工人员,1998年左右来昌因没有居住地,我舅爷爷将他的一处农村房屋赠予我们居住。我们想把户口从甘肃迁到这个房子上,并将房屋过户到我们名下。 对于您反映的情况,经联系您本人,了解得知此处宅基地产权为您的舅爷所有。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且在户口管理规定中,户口迁往乡镇方式为三投靠及住宅小区购房落户,根据现有政策,您户籍无法迁至现居住房屋。 二、处理结果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市公安局户籍民警联系您本人将政策告知清楚。您对公安机关答复表示满意。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公安局,电话:0994-258705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3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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