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个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 ||
来信时间: | 2023-01-13 | ||
信件内容: |
因近期本人工作计划调动,原单位反馈需将个人档案转走,对接新单位后,新单位人事部门反馈,企业(私营企业)无管理人事档案权限,需交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对接昌吉州人才交流中心(电话:2206051),其反馈私营企业无管理权限,因本人户口所在地为昌吉市,档案应交由昌吉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并给我联系方式(电话:2346257),经与昌吉市人才交流中心沟通,其反馈本人为在职员工,昌吉市人才交流中心仅负责流动人口档案管理工作,对在职员工应由所在企业负责管理人事档案。现投诉昌吉市人才交流中心工作不作为,敷衍了事,推诿扯皮,搪塞市民。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3-01-28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因近期本人工作计划调动,原单位反馈需将个人档案转走,对接新单位后,新单位人事部门反馈,企业(私营企业)无管理人事档案权限,需交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但人社部门反馈档案需经过相关部门进行公对公转递才可接收。”的问题。 二、处理结果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我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与您本人电话联系,告知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5]9号文件要求,“自2015年5月1日起,档案保管机构不再直接接收个人保管或携带的人事档案。个人保管或转递的人事档案可交原档案保管机构,按人事档案相关要求进行转递。”因此我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不接收个人保管或携带的人事档案。现建议您将人事档案交至原档案保管机构,由原档案保管机构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方式转递我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通过以上回复,您表示很满意,将尽快进行档案业务办理。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电话:0994-234625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3年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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