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补贴 | ||
来信时间: | 2023-02-01 | ||
信件内容: |
1.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政府是否有补贴?补贴费用具体是多少? 2.补贴费用由家长先交给幼儿园,等补贴下来在退家长,还是减去补贴费用,剩余的保教费交幼儿园。 3.电话咨询教育局关于保教费补贴,教育局给的答复说没有补贴了,并给了一个执行文件《新财教 〔2020〕69号》,并说此补贴用于幼儿园改善建设,请问此文件执行时间是什么时候?保教费补贴废除是否有具体时间及文件说明? 4.昌吉市人民政府网2022年8月5日关于《昌吉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答复函》中提到市财政按照保教费300元/生/月的标准进行补助,差额部分由幼儿家庭承担。到底是否在执行?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3-02-16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教育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补贴”的相关问题,我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给您打电话进行相关政策解释:昌吉市教育局依据2020年6月自治区教育厅和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自治区公办普通高中和城市学前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通知》(新财教(2020)69号)中规定,城市学前(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每生每年600元,其支出范围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生均公用经费作为专项资金直接发放至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支持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不得发放给家长。昌吉市贯彻执行自治区文件精神,立即废止《昌吉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方案》,从2020年9月起,按照每年每生600元标准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 二、处理结果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告知相关情况。您对以上政策解答表示知晓。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幼教科,电话:0994-228051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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