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昌吉市和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故意拖欠人员工资 | ||
来信时间: | 2023-02-06 | ||
信件内容: |
昌吉市和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故意拖欠人员工资,本人于2018年10月入职,现工资只发放到2022年11月,从2022年12月至今工资均未按时发,本人现在是在职员工,昌吉市和谐物业已拖欠本人2个月工资,共计1.1万余元,本人每月要交房贷,还要生活,现已无法生活,每月都未按时给我支付足额工资,多次要工资,都已公司没钱,资金紧张或这几天给解决为由推脱。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3-02-08 |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由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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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人民政府开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30036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