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落户政策咨询 | ||
来信时间: | 2023-03-20 | ||
信件内容: |
本人在昌吉市贷款购买一房屋,户口未落在该房屋,本人侄女拟来昌吉市投靠居住在该房屋,咨询下,如果我把户口迁移到该房屋,我的侄女能否投靠落户在该户上。 听说是昌吉市租住房屋的流动人口达到一定条件也能落户在昌吉市,请问有没有具体的政策解答。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3-03-28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公安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落户的问题,经了解:您户籍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本人在昌吉市贷款购置房产,但此房产下无人落户,您侄女年龄15岁,与您户口不在一起,拟来昌吉市投靠落户,咨询如果本人户口迁移至该房屋,您侄女能否投靠落户。 据此情况,我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试行)》(新公办规[2022]1号)有关“直系亲属投靠迁移”第一百零三条:未达法定婚龄子女可以选择投靠父亲或者母亲落户;以及根据《昌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落实落户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昌市政发[2021]91号)文件,放开在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条件:1.在合法产权住房落户人的随迁亲属由直系亲属放宽至同户近亲属,包括本人、配偶、及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兄弟姐妹;2.在合法产权住房落户的申请人由房屋所有人及直系亲属放宽至经房屋所有人同意的非房屋所有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及随迁同户近亲属。 二、处理结果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工作人员已与您本人联系,并向您解释昌吉市具体的落户政策相关规定,您表示满意。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电话:0994-2212064。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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