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投诉昌吉市第十三幼儿园 | ||
来信时间: | 2023-04-01 | ||
信件内容: |
本人的小孩于4月30日在幼儿园期间区域活动的时候因玩玩具枪造成其同班同学脸部划伤,至今也未看到监控是什么 原因造成的,老师只说不是故意的。随后老师院长未经电话协调,将我媳妇和对方家长叫到幼儿园处理此事件,调节期间未主动承担起幼儿园看护不利的责任,最终协商由我媳妇赔偿了一千元(其损害程度只是破皮见红,未流血),并且还写了承诺书,半年以后如果留有疤痕有我放负责治疗,成年以后如果有疤痕有我方负责治疗。后续我向园方追偿(因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孩在幼儿园其第一责任人是园方,造成侵权责任因由园方负责),园方以这是三方协商过后我媳妇自愿赔偿的为由拒绝赔偿,还说如果是受害方找园方赔偿他们才会赔付,说明园长知道园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在调节期间看我媳妇不懂便没有主动承担赔偿责任。4月31号下午拨打教育局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无奈之下现向政府求助,一,幼儿园管理不善,玩具是园方的提供的,是否有棱角有锋利的地方。二,事情发生后,幼儿园处理不当,未提前电话沟通协商,就把双方家长叫到幼儿园见面,造成矛盾激化,我媳妇是纯家庭主妇,未经历过这些事情,回来委屈的哭了半晚上。三,纵观事情经过,幼儿园处理这件事情极其不负责任,也未主动承担应有的赔偿责任。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3-04-19 |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安排昌吉市教育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核查,园内各班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针对班级内的区域玩具、自制玩教具、户外体育器械及户外大型玩具的摸排并建立相关台账,做到立查立改,为幼儿创造更加健康安全的一日生活环境。当日事故发生后,双方家长是在班级教师的通知下在幼儿园处理相关事宜,通知完家长后汇报园长,园长在了解事件过程中,双方家长已到达幼儿园且情绪激动,园长建议移步至会议室协商解决。园方主动承认让双方家长会面协商确实是处置不当。事故第二日园长主动给王晰颢的家长致电就此事表示教师让双方家长到幼儿园协商一事是处理不当,也表示园方将对于教师此行为已在全园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并进一步规范事故处理流程,同时根据量化考核对该班级教师进行绩效考核处理。事发当日双方家长协商前,园长在第一时间向受伤方家长道歉,表示是园方教师未能看护好幼儿导致其受伤,并提议先尽快就诊,由园方负责治疗过程产生治疗费用和治疗药品,受伤方的家长当场表示不追究园方教师的责任,执意追究对方家长的责任,园方并未推卸责任;赔偿金是双方家长当面协商的结果,是双方家长双方同意的情况下面对面自愿赔偿支付的,承诺书是在双方家长协商中由王晰颢妈妈主动提出的并亲自撰写,并非园方引导、授意。关于家长提出的以上以上诉求及问题园方表示当日事件家长可查看监控且双方家长协商过程可召集当日在场人员当面问询核实情况。 二、处理结果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昌吉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告知相关情况,您对以上解答表示知晓。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话:0994-228051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2023年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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