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龙湖湾小区物业停车收费及标准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3-04-22 | ||
信件内容: |
本人所在小区为昌吉市龙湖湾小区,物业公司为领悦物业。小区预计于2023年5月1日开始制定停车费收费标准为2元/时,30分钟内不收取停车费,30分钟以上按每小时两元收取停车费,可办理月卡,每月40元。本人现住所在小区及周边朋友小区都为3小时2元,24小时内5元封顶。想咨询现就小区业主在本小区停车收费是否有标准,及领悦物业收费是否合理在此提出疑问,望政府部门可以给予答疑。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3-05-11 |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安排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一、调查情况 您反映本人所在昌吉市龙湖湾小区,物业公司为领悦物业。小区预计于2023年5月1日开始制定停车费收费标准为2元/时,30分钟内不收取停车费,30分钟以上按每小时两元收取停车费,可办理月卡,每月40元。本人现住所在小区及周边朋友小区都为3小时2元,24小时内5元封顶。想咨询现就小区业主在本小区停车收费是否有标准,及领悦物业收费是否合理在此提出疑问,望政府部门可以给予答疑。 二、处理结果 昌吉市发改委答复:根据《关于下发昌吉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场地占用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昌市发改价费【2014】519号)文件规定:普通居民住宅小区机动车场地占用费实行政府指价。根据各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综合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实行分等级收费的原则: 1、一级物业服务小区每月收取场地占用费40元;二级物业服务小区每月收取场地占用费35元;三级物业服务小区每月收取场地占用费30元。 2、临时进入小区的车辆3小时(包括3小时)之内不收费,超过3小时,每小时收取2元的场地占用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最多不超过5元(24小时之内),超过24小时,按此标准以此类推。 3、三轮摩托车(机动、电动),不分住宅小区物业服等级标准,一律按每月10元收取场地占用费(临时停放得收费)。 各物业公司要认真执行住宅小区机动车场地占用费收费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公布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收费一律使用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经营服务票据。 综上所述,您反映的龙湖湾小区物业收取占道费收费价格执行的问题,不符合现行占道费收费价格政策。应按《关于下发昌吉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场地占用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昌市发改价费【2014】51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其价格违法行为应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予以查处 。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您反映的信件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对您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经现场核查,龙湖湾领悦物业未收取您的停车费。您咨询收费是否有依据的问题已经查明,因龙湖湾尚未交工,小区停车费一直未收取,导致对面的公元2099C小区许多私家车停到该小区停车场,造成该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龙湖湾小区物业办接到居民反映后,为缓解龙湖湾小区停车压力,张贴了预计收费告示,实际目的是为了吓退一部分对面小区私家车,已责令物业作出正确预收费告示。待小区三期交工后,物业公司实际的停车收费也会按照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就上述政策昌吉市发改委已通过电话向您进行详细解答说明,您表示满意理解。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将以上结果告知您,您表示物业理应做好这些工作并对答复满意。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994-2596685;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山路监管所,联系方式:0994-220583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2023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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