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3岁以内幼儿有没有育儿假? | ||
来信时间: | 2023-06-02 | ||
信件内容: |
本人属于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宝宝不满三岁,请问有没有育儿假???单位能根据单位情况取消育儿假吗??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3-06-02 |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经昌吉市卫健委核实,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第二十条: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各享受不少于十天的父母育儿假,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具体规定。昌吉市卫健委6月2日下午与您电话联系反馈处理结果,您的电话无人接听。如您看到答复后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电话:0994-226705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2023年6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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