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华清尚都东苑交房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3-06-10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长:您好,我是华清尚都东苑7号楼的业主,2020年购买的新疆昌吉市庭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华清尚都东苑项目的房子,合同约定2021年9月30日交房,至今一直延期交付。今年咨询该项目售楼部工作人员交房情况,公司一直对外宣称2023年6月30日交房。在2023年5月10日新疆昌吉市庭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破产预重整。之后给出交房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交房。至此我有几点疑问想请相关部门给出解答。这边有几个疑问,想请您解答。 1.政府现在已经筹集了1000万资金,但是房产公司说还需要3500万资金华清尚都东苑才能完成后续工程,所以后续的3500万资金是否有执行计划书,如果有,计划执行到了那一步? 2.这3500万的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有效筹集,是否有应急备案书。 3.筹集回来的资金是否会优先用于华清商都东苑的建设。 3.政府与银行、法院一直都在协调工作,协调目的,协调进程,协调结果,能否及时告知业主。 4.相关机构前期定的本年10月1日交房,是否有准确答案,如果本年10月1日未能按时交房。是否有明确的相关处理办法和预案。 5.业主在办理债权申报时被告知违约金截止日期为5月10日,后续的违约时间是如何计划的。 以上就是我的疑问,希望相关部门可以针对以上我提出的问题做出明确的解答。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3-06-25 |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安排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一、调查情况: 您反映于购买华清尚都小区东苑住房,合同约定2021年9月30交房,至今未交。经查该项目是由新疆昌吉市庭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2023年5月8日庭园房产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人民法院申请预重整,2023年5月10日昌吉市人民法院决定对庭园房产进行预重整,指定宏昌天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庭园房产的临时管理人,正在对庭园房产进行资产清算。1、昌吉市政府为庭园房产协调解决资金1011.72万元,已进入监管账户,截止到2023年6月15日昌吉房管局已通过设立的监管账户支付732.25万元用于华清尚都东苑的建设(主要用于采购电梯、玻璃、电气设备、消防、支付民工工资等),结余279.47万元。2、后续资金昌吉市房管局已向市政府上报方案,目前等待政府研究确定。3、政府也在积极为庭园房产纾困解难,并将资金拨付情况在业主群进行公示。4、企业预计在2023年10月1日向业主交付。5、关于违约赔付目前庭园房产正在进行资产清算,清算后会有具体结果。 二、处理结果: 6月21日昌吉市房管局通过电话与您联系,将上述情况予以反馈,您已知晓。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业科,电话:0994-234427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2023年6月25日 |
昌吉市人民政府开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30036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