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房产公司不交房,拒绝退房、退款 | ||
来信时间: | 2023-08-06 | ||
信件内容: |
本人于2021年3月购买的昌吉和谐房产公司的和谐国际广场的商品房,合同约定21年12月31日交房,直到23年8月6日也未交房,各种哄骗,每次都说过几个月交房,每次都交不了。直到8月份房产公司累计延期交房20个月。向房产公司申请退房,房产公司拒绝退房。让等交工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3-08-22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其在和谐国际广场购买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2021年12月31日,直到2023年8月6日也未交房,累计逾期20个月,向和谐房产申请退房遭拒。 经查,您于2020年12月10日购买昌吉市和谐国际广场J座2-203号房,针对您提到的问题,调查情况如下: 因该项目逾期未交房,您于2023年8月10日向和谐房产咨询退房事宜,和谐房产以“国际广场项目已进入最后验收阶段,公司已于2023年5月30日暂停该项目退房办理手续”为由,希望您在房屋交付后办理入住手续。您仍要求退房,经协调,和谐房产决定予以办理退房手续,因和谐房产资金紧张,要求与您签订365日内退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您对此退款时限不满,已将和谐房产起诉至昌吉市人民法院,和谐房产于2023年8月14日收到法院传票。 二、处理结果: 针对您反映问题,经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沟通调解,您仍不满协调结果,遂将和谐房产起诉至昌吉市人民法院。根据信访条例第21条,现阶段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不再受理。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房地产业科,电话:0994-234427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3年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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