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特变房产克扣业主物业费 | ||
来信时间: | 2023-08-07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长、各部门领导: 我于2021年7月购买了特变世纪广场房产,根据特变世纪广场承诺,2021年7月老客户带新客户看房且进行购房的,老、新客同时享受减免5000元物业费。根据特变世纪广场销售安排,我与老客户共同在公众号里填写了信息,销售讲这是 台帐信息并表示交房时去物业领减免物业费优惠券。近期,该公司通知我们交房,但不承认减免物业费的承诺。希望昌吉市相关部门给予关注,责令该特变世纪广场履行其承诺。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3-08-22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特变房产拒绝履行特变房产自行推出的“新客户购房物业费减免”政策。 经查,您于2021年6月底由特变老业主带领前往特变房产售房部看房并交付定金,后于2021年7月9日支付首付款。针对您提到的问题,调查情况如下: 特变房产于2021年6月推出房产促销政策,针对新客户政策内容如下:1.月末最后10天内,24小时首付到位并签约办理贷款客户另给予3000元物业费减免优惠;本月仅限15个名额。2.老客户带新客户看房并成交,老客户享受减免5000元物业费政策。 您在6月底交付定金后,未在24小时内付清首付,因此未能享受特变房产自推6月房产促销政策。 二、处理结果: 针对您反映问题,经昌吉市房管局沟通调解,您不符合特变房产自推销售政策,昌吉市房管局电话联系您进行回访,将处理结果告知您,您已知晓。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业科,电话:0994-234427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3年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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