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昌吉热力公司收取单位用户报停取暖后收取供热设施基础费的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3-09-04 | ||
信件内容: |
领导好:我是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昌吉长途传输分局的工作人员。我单位由于业务、人员的减少,院内有一独栋二层办公楼闲置,面积为何70.75平米,无人办公,为节约成本,我单位于8月中旬向昌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取暖报停申请,热力公司迟迟不给办理,在我单位再三催促下,热力公司书面出具工作联系函,答复根据《昌吉回族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仍要求我单位交给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缴费标准为停暖供热面积的50%,请问该费用是否合理?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3-09-18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城市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领导好:您是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昌吉长途传输分局的工作人员。您单位由于业务、人员的减少,院内有一独栋二层办公楼闲置,面积为何70.75平米,无人办公,为节约成本,您单位于8月中旬向昌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取暖报停申请,热力公司迟迟不给办理,在您单位再三催促下,热力公司书面出具工作联系函,答复根据《昌吉回族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仍要求您单位交给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缴费标准为停暖供热面积的50%,请问该费用是否合理? 二、处理结果: 针对缴费标准为停暖供热面积的50%,请问该费用是否合理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依据2022版《昌吉回族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第三十六条 具备分户控制条件的热用户可以在每年9月15日前申请停热或者恢复用热。供热单位应当办理相应手续,不得设置限制条件拒绝办理停热或者恢复用热手续。 办理停热的热用户应当在供热期开始前向供热单位交纳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不得超过应交纳热费的50%。 2023年9月15日昌吉市城市管理局供热办工作人员电话回访您,向您普及了2022版《昌吉回族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第三十六条,您表示已知晓。对结果表示满意,对昌吉市城市管理局供热办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表示满意。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城市管理局供热办,联系人:张乾:0994-652818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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