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滨湖东岸小区地库停车收费标准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3-09-13 | ||
信件内容: |
本人所在小区为昌吉市滨湖东岸小区,物业公司为广和佳物业公司,本小区现地下收费标准是10元/夜,280元/月,本人现在所在周边朋友小区都为3小时2元,24小时5元封顶。想咨询现就滨湖东岸小区业主在本小区停车收费是否有标准,及广和佳物业收费是否合理在此提出疑问,望政府部门可以给予答疑,。 另希望滨湖东岸小区物业收费标准可以和其他小区收费标准一样,达成3小时内免费,3小时以上2元一小时,24小时内5元封顶,可办理月卡40元一个月,望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批准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3-09-15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您在市长信箱反映您所在小区为昌吉市滨湖东岸小区,物业公司为广和佳物业公司,本小区现地下收费标准是10元/夜,280元/月,本人现在所在周边朋友小区都为3小时2元,24小时5元封顶。想咨询现就滨湖东岸小区业主在本小区停车收费是否有标准,及广和佳物业收费是否合理在此提出疑问,望政府部门可以给予答疑,另希望滨湖东岸小区物业收费标准可以和其他小区收费标准一样,达成3小时内免费,3小时以上2元一小时,24小时内 5元封顶,可办理月卡40元一个月,望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批准。 二、处理结果 根据《关于下发昌吉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场地占用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昌市发改价费【2014】519号)文件规定:普通居民住宅小区机动车场地占用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根据各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综合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实行分等级收费的原则: 1、一级物业服务小区每月收取场地占用费40元;二级物业服务小区每月收取场地占用费35元;三级物业服务小区每月收取场地占用费30元。 2、临时进入小区的车辆3小时(包括3小时)之内不收费,超过3小时,每小时收取2元的场地占用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最多不超过5元(24小时之内),超过24小时,按此标准以此类推。 3、三轮摩托车(机动、电动),不分住宅小区物业服等级标准,一律按每月10元收取场地占用费(临时停放得收费)。 针对住宅小区业主停车的不可选择性,2020年自治区修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确了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位租赁费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的场地占用费、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普通住宅小区内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车位、按实际支出成本核算停车服务费(含车库公共照明用电费用)。根据《关于下发昌吉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场地占用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昌市发改价费【2014】519号)文件规定:对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及车库内的车位(包括地下车位),按照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地下车位租赁的,租赁费由产权所有者和业主双方协商收取)。 文件还规定“各物业公司要认真执行住宅小区机动车场地占用费收费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公布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收费一律使用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经营服务票据”。 综上所述,您诉求的滨湖东岸小区物业收取占道费收费及地库停车收费价格执行的问题,是符合现行占道费收费价格政策。其他价格违法行为应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予以查处 。 就上述政策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通过电话向您进行详细解答说明,您表示满意理解。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人:车晓江,0994-259668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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