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投诉富友国际物业使用维修基金分摊不合理,一楼物业费不合理 | ||
来信时间: | 2023-09-20 | ||
信件内容: |
投诉第一:富友国际物业使用维修基金分摊不合理,今维修单元入户门,一个单元我所住的是一楼收费却是最高的,说的我的面积最大。我想问下维修公用的单元门和我住房面积有什么关系吗,难道说我面积的我人的面积就大吗,我进单元门难道超重了吗,我要求维修基金公平公正分摊而不是根据面积。第二:一楼物业费不合理。我所住楼层是7楼电梯房,我所住的是一楼,房子是下跃式三室,有一个房子在地下室,我一楼从来不用电梯,让我交电梯费合理吗,就算合理,同一个单元为什么就我一楼不使用电梯的房子物业费最高呢,其他楼层都按90多平方收取,而我却要缴纳包含地下室的物业费,难道地下室也通电梯了吗,收费及其不合理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3-11-07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立即联系物业公司进行核实处理,经核实,富友国际小区是由新疆富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小区于2010年 10月建成并办理入住,总面积约229666.42平米,新疆富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新疆富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一档服务的物业服务合同,于2010 年7月进入小区开始进行物业服务,并取得昌吉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的价格备案审批表,按照业主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面积收取物业费。您是25号楼3单元102室业主,该栋楼是多层(7层)带电梯,下越式面积包含在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里。因单元入户门损坏,需要启动维修资金修复,物业公司向维修资金办提交了申请,经业主签字同意后,由维修资金办依法按程序进行维修。 二、处理结果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房地产管理局多次到现场查看并督促协调物业公司进行处理,现将处理意见答复如下: 1、关于使用维修资金维修单元门的问题,维修资金使用的分摊是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之规定,维修资金分摊应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关于一楼下跃是否收取物业费的问题,按照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计划委员会下发的昌州计价费【2006】44号《关于调整我州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带电梯的多层住宅按高层住宅标准下浮 15%执行,并在昌吉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取得价格备案审批表。物业公司按照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面积及批复价格依法收取物业费。 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解释说明情况,您已知晓。 如有物业服务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监管科,联系电话:0994-234553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3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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