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江南小镇物业强制业主购买停车位 | ||
来信时间: | 2023-10-24 | ||
信件内容: |
本人何俊,系昌吉市江南小镇东院12-1-301的业主,同时也是江南小镇东院西北角新建的江南大厦的业主,本人于2023年9月27日上午,与江南小镇东院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联系,是否可以租赁江南大厦的地下停车位,工作人员回复可以,同时本人表示想在租赁的停车位上安装充电桩,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回复只有购买的停车位可以安装充电桩,租赁的车位不允许安装充电桩。据了解,乌鲁木齐,五家渠等周边地区,租赁车位均可以安装充电桩。请各位领导予以解决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3-11-03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针对“昌吉市江南小镇东院租赁的地下停车位安装充电桩”的问题,经核实,江南小镇东院小区由昌吉市华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物业服务。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立即联系物业公司进行核实处理,您是12-1-301业主何俊,东楼地下车库产权归华洋房产公司所有,前期车位只售不租,因东楼住宅已出售90%以上且地库使用率较高,2023年6月初,经房产公司商定后,地库车位可出租,鉴于该业主反应租用车位后需安装新能源充电桩事宜,物业公司前期本着为业主考虑的角度答复该业主,租用车位不建议安装充电桩,如充电桩安装后,后期房产公司将车位出售后,会额外产生拆除充电设备及恢复墙体费用,故不存在您所反映的物业公司强制业主购买车位现象。 二、处理结果 针对上述情况,物业公司与您进行沟通多次,10月27日经与房产公司协商后,并与您电话沟通解释,您表示理解,待您选定车位后须签订《新能源车充电设施安装安全责任协议》后就可安装充电桩,后期如车位出售由您自行承担拆除移位充电设备。 如有物业服务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监管科,联系电话:0994-234553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3年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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