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离职后,公司不支付工资。 | ||
来信时间: | 2023-10-25 | ||
信件内容: |
我于2023年10月6日离职,新疆华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不支付剩余资.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3-11-01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您反映,2023年3月20日至10月6日在新疆华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华通监理公司)工作,单位拖欠8月20日至10月6日工资共计26000余元。 二、处理结果 经调查,您反映欠薪情况属实。2023年10月26日,昌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华通监理公司法人杨海斌,其称由于公司款项未收回,造成资金断裂,拖欠发件人工资,华通监理公司法人承诺2023年11月20日前支付您26000元工资。昌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您,您同意11月20日前支付工资,并告知您,如华通监理公司未按承诺期限内支付工资,您可持劳动合同书、工资表、欠条等相关证据前往昌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投诉立案,昌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通过劳动保障监察程序依法办理,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人:闵亮,电话:0994-235101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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