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本人在特变世纪广场东苑小区经营超市的有关情况说明 | ||
来信时间: | 2023-11-30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昌吉市人民政府领导 本人是特变世纪广场东苑3号楼102室的户主田梅 ,汉族,身份证号:65230119******0843,老伴因病去世,我的退休工资勉勉强强能抵上基本生活开销,生活十分困难。儿子:张华仙、汉族,身份证号65230119******0812,现无固定职业,因为没有收入来源,妻子与2023年2月与其离异,现还要抚育4岁的女儿。2020年疫情初始丢了工作,为解决基本生活问题还房贷不给社会增加负担,不给街道社区领导增添麻烦。经过借贷等多种渠道筹借资金,将贷款购买的世纪广场东苑3-102房屋,给予儿子张华仙用于开设便民超市,用以维持生计,减少家庭负担。特变世纪广场3号楼102室房屋于2021年5月提供办理营业执照,因本人不懂其中办理手续,为了更方便,将真实材料提供于办理营业执照的代办人员(昌吉市嘉成思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王静,且通过王静办理了营业执照。本人与2021年6月03日在市民中心领取营业执照。房屋交工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由于两年疫情,没有筹够启动资金,于2023年4月开始筹备装修,陆续经历了半年装修结束,于2023年11月01日超市开始进货上货。 2023年11月10日,社区包户干部王健带领执法大队和综合办来到店内责令改正,综合大队与执法办工作人员以缺少居民签字为由要求签署便利店居民知情同意书即可开业,而社区包户干部王建代表丽景社区意见当场说明即使有营业执照以及居民签字同意书也不会同意在本小区开设便民超市(视频为证)。2023年11月12日早晨,社区书记杨晓荣电话告知,小区内不允许开设便民超市,并质疑营业执照合法性,态度非常恶劣,扬言要注销便民超市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在社区以及执法大队综合办要求下我主动走访了3号楼居民住户陈述实情,承诺不影响居民正常的生活下,开设小型便民超市,居民表示同意和理解,3号楼居民在知情同意书上签了名并按了手印。我于2023年11月13下午四点前往丽景社区找包户干部王建上交材料,王建拒收居民签署同意书,理由是丽景社区杨晓荣书记在开会,等书记同意,承诺一天内给以答复(视频为证)。本人2023年11月14日至15日期间一直与包户干部发微信寻求办理结果,一直寻求未果不予回复。当时店里货品以及蔬菜水果都已经全部进店。所以2023年11月15日,本人已通知报备的形式又于社区包户干部王建做了沟通,包户干部还是未作出任何回应。店里的蔬菜水果开始有少许变质的情况,为了减少更大的损失,所以本人与2023年11月15日晚间,给包户干部通知情况下准备2023年11月16日开始正常营业。2023年11月16日开业后一周,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来店告知接到社区举报,营业执照办理材料是居民房屋改成商用房屋申请的,{这个情况是当时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代办人员(昌吉市嘉成思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王静将我们提供的真实材料进行修改上交}。故市场监管部门要求我们责令停业整顿,为此我与2023年11月24日早晨前往市场管理监督局处理停业整顿相关事宜。在市场管理监督局询问中得知居民住宅可以办理正常的便民超市手续。我怎么也想不到,国家出台这么好的政策,大力扶持无业人员,自谋出路,靠自己勤奋双手。自食其力,不给国家增加负担,不给社会增加困扰,可以更方便本小区居民生活便利。不知本人的店铺是否影响了社区的什么利益,丽景社区书记杨晓荣以及包户干部王建为何百般阻挠。希望有关部门以及相关单位可以调查清楚。 由于我经营的小超市资金主要是借贷筹措,每月需还房贷3500元,借贷分期还款以及女儿抚养费1200元,现在靠母亲微薄的退休工资维持生活。自从2023年11月23日店内停业开始,蔬菜水果及店内货品损失惨重,面对每天的还款催收及基本生活开支精神压力巨大,母亲微薄的退休金早已经入不敷出。急需解决生存问题,在此恳请昌吉市人民政府领导给予调查,并且有一个合理的及时的解决方案,给我一家人一条生路。我和我的家人对昌吉市人民政府的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各位领导重视并及时安排处理! 陈情人:张华仙 2023年11月29日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3-12-12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建国路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的“ 丽景社区阻挠其在居民小区开超市”的问题,街道收到交办单后,立即就此问题上报给街道领导进行调查核实。 经核实,建国路街道丽景社区特变世纪广场东苑3栋102室小区经营超市,2023年11月9日丽景社区联合特变物业入户走访特变3栋102室,走访中发现特变世纪广场东苑3栋102住宅改为商铺,经过社区核实和物业多次了解,此房屋业主:田梅,电话1356536****;儿子:张华仙,电话1356536****;张华仙本人于2021年6月1日在昌吉市行政审批局申请营业执照,名称:昌吉市意如世纪商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2301MA79FE0J3Y;此营业执照在房屋未交工之前就已办理,并且递交整栋楼业主同意的签字都属于造假,并于2023年11月初,儿子张华仙装修此房屋,并挂鲜果屋便利店门头,丽景社区多次接到特变世纪广场居民投诉住改商铺行为。 二、处理情况 2023年11月9日丽景社区联合特变物业入户走访特变3栋102室,现场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责令执行; 2023年11月10日丽景社区干部联合建国路街道执法中心主任、城市管理局、特变物业公司经理再次入户特变3栋102室,并现场告知张华仙此住宅改商铺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且并未获得整栋楼业主同意,暂停装修、铺货; 特变世纪广场东苑于2021年10月15日交付完工,此房屋营业执照于2021年6月1日办理,并未取得整栋楼业主的同意;属于提供假资料,对此丽景社区召开研判会,暂不同意此居民楼改为商铺,并把相关材料移交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2023年11月11日此事件以移交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2023年12月12日通过微信联系您了解,目前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下发处罚决定,您本人交完处罚金后,便可以重新办理营业执照。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3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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