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嘉兴小区业主对财产生命安全求助 | ||
来信时间: | 2023-12-03 | ||
信件内容: |
您好,本人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本人2023年1月购买订婚三金,价值在两万六七左右,于2023年9月底最后一次配带,2023年12月2日发现被入室偷盗,发现后选择了报警处理。第一时间联系物业工作人员以及物业经理,对于小区安全的问题,已经好多业主反映过,物业工作态度很难不让人怀疑没有对本小区业主生命财产当回事,对发现这类入室偷盗完全置身事外,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并告诉我物业只负责打扫卫生,出了事情跟开发商推诿,没有跟开发商联系并解决业主所反映的问题。入室偷盗事件已经本本小区发生多起,还未唤醒物业对业主安全的考虑。本人及所有业主恳求在消防通道.消防连廊安装监控,以及单元门口安门禁.加强保安巡逻。在这里恳请领导一定要对此事件的重视。这已经不是一件小事情了。请求一定对要康盛物业进行调查,小区业主的生命财产不能当儿戏。希望帮帮我们这样业主,在这里非常感谢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3-12-08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针对“嘉兴小区业主对财产生命安全求助”的问题,经核实,您是嘉兴小区的业主,该小区由新疆康盛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物业服务。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立即与物业公司核实情况,您是嘉兴小区13-2-2201室的业主,因个人物品丢失,提出安装监控设备、单元门门禁及加强物业巡逻的要求。该小区属于州统建房,共18栋楼,由15个施工单位开发建设,现由新疆康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物业服务,并按照一档服务标准进行物业服务。目前,该小区消防连廊建设单位未安装监控设施,部分业主家中可视门铃未安装。 二、处理结果 针对上述情况,市房地产管理局工作人员于12月6日到现场核实查看,并向您解释了相关问题,关于入室盗窃的问题,需由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关于消防连廊安装监控设施的问题,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物业费不包括应由建设单位支付的监控设备和器材装备费用。物业交付后新增设的安防设施、监控设备等器材费用应从公共维修资金中列支。”如业主要求安装监控设备,可通过维修资金安装。关于安装可视门铃的问题,已督促物业公司再次向新疆庭州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及州统建办上报协调处理。同时,市房地产管理局要求物业公司加强与社区、警务站、业委会之间的联系,加大小区巡查力度,完善巡查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遏制小区内偷盗事件的发生,保护小区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如有物业服务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监管科,电话:0994-234553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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