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金磐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收费标准不明确不合理的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3-12-08 | ||
信件内容: |
本人停车缴费12月7日到期,12月8日早上9:05分从南五工一村小区出口出出门,但小区收费要求交五元停车费。12月8日早9:09分我在门卫处缴3个月停车费,但小区门卫告知物业系统要求必须交了12月8日凌晨至早上9时的停车费5元后才可以正常出行,但是我已经在12月8日早上9点续费3个月。停车费到期也没有接收到任何人告知或者通知,我认为本人已经在12月8日早上续费,并且12月8日开始生效,所以交12月8日凌晨至早晨的5元停车费不合理,希望政府领导给予合理地解决。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3-12-13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建国路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您反映其停车缴费12月7日到期,12月8日早上9:05分从南五工一村小区出口出出门,但小区收费要求交五元停车费。12月8日早9:09分您在门卫处缴3个月停车费,但小区门卫告知物业系统要求必须交了12月8日凌晨至早上9时的停车费5元后才可以正常出行,但是您已经在12月8日早上9点续费3个月。停车费到期也没有接收到任何人告知或者通知,您认为本人已经在12月8日早上续费,并且12月8日开始生效,所以交12月8日凌晨至早晨的5元停车费不合理,希望政府领导给予合理地解决。 南五工一村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小组于2023年12月12日对该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到:2023年12月7日,您的停车费到期,到8日早上9:05分显示停车费5元,但是您8日早9:09分续交3个月停车费,所以您认为他不应该交再5元停车费,因此和物业保安发生争执,最后您下车将车停在车辆出口处,导致后面车辆无法驶出,物业保安徐建忠报警,警务站出警协调无果后,警务站人员将5元停车费交了。 二、处理结果 经过和金磐物业对接,因停车费到期时间为7号,而您的车是在8号早上9:09分发现停车费到期续交的费用,所以7号到8号早上9:09分点之前这个时间段是需要缴费的,金磐物业停车收费标准:3小时之内免费,超过三小时每小时收取2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最多不超过5元,(24小时之内),超过24小时按此标准以此类推,但您认为您已经从8号开始续费了,就不应该再交钱,不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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