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昌吉市北京北路清华书苑小区暖气不热 | ||
来信时间: | 2023-12-13 | ||
信件内容: |
本人家住昌吉市北京北路清华书苑小区2号楼1单元604室,家中暖气不到20度,家中老人和孩子体弱,在家中根本无法居住,已另寻住处。 已跟热力公司联系,要求我们自费清洗暖气、更换分水器等,经过清洗暖气和更换分水器,暖气温度依然达不到20度,请协助解决。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3-12-20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城市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本人家住昌吉市北京北路清华书苑小区2号楼1单元604室,家中暖气不到20度,家中老人和孩子体弱,在家中根本无法居住,已另寻住处。 已跟热力公司联系,要求我们自费清洗暖气、更换分水器等,经过清洗暖气和更换分水器,暖气温度依然达不到20度,请协助解决。 您住址清华书苑2-1-604室,该楼建于2016年,地暖循环系统。 二、处理结果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2023年12月15日西部热力公司工作人员入户核查。经检查,您室内供暖循环系统正常。工作人员现场测得您室内客厅温度21.1度,温度达标。 依据2022版《昌吉回族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第十九条,自治州城镇供热自当年10月5日至次年4月20日为一个采暖期。根据当地天气变化情况,各县(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提前或者延长供热时间。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做好提前供热或者延长供热工作。供热期间,供热单位应当保证节能建筑居民室内温度不低于20℃,其他非节能建筑或非居民热用户的室温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建筑设计标准执行。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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