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昌吉市长宁小区供暖温度过低的问题投诉 | ||
来信时间: | 2024-01-28 | ||
信件内容: |
投诉内容 1.小区供暖期间,较长天数内温度在20度以下; 2.供暖公司测试温度时间不科学,在晚上做饭期间或户外温度较高时前来测试,无视事实情况; 3.对于住户反馈的暖气温度过低问题不给与及时有效的反馈与解决,导致从10月供暖以来,温度持续偏低且未得到解决; 投诉具体位置:昌吉市长宁小区1园。 另,本小区老年住户占比高,不宜长期供暖温度过低,希望问题及时得到及时的反馈和有效的解决。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4-01-30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城市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1.小区供暖期间,较长天数内温度在20度以下; 2.供暖公司测试温度时间不科学,在晚上做饭期间或户外温度较高时前来测试,无视事实情况; 3.对于住户反馈的暖气温度过低问题不给与及时有效的反馈与解决,导致从10月供暖以来,温度持续偏低且未得到解决; 投诉具体位置:昌吉市长宁小区,另本小区老年住户占比高,不宜长期供暖温度过低,希望问题及时得到及时的反馈和有效的解决。” 您住址:长宁小区1园3-2-502,水暖循环系统,供热单位为西部热力公司。 二、处理结果 2024年1月29日西部热力公司工作人员入户核查,经核查,您室内供暖循环系统正常,工作人员现场测温,测得您室内客厅温度21.8℃、卧室21.4℃,温度达标,符合《昌吉回族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第十九条“供热期间,供热单位应当保证节能建筑居民室内温度不低于20℃,其他非节能建筑或非居民热用户的室温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建筑设计标准执行”的规定。 昌吉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也电话联系您进行回访,您对处理结果表示理解并希望提升供暖温度。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城市管理局供热办,联系人张晓林,电话:0994-652818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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