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投诉中介公司:昌吉市正浩房产经纪有限公司违规销售,虚假宣传,私下篡改信息; | ||
来信时间: | 2024-02-01 | ||
信件内容: |
诉求:要求市监部门及房监管部门严厉整顿该中介公司,同时要求该公司退回我的2万元。 经过:2024年1月5日交了2万元给中介公司昌吉市正浩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作为购房的诚意金,计划在该公司推荐购买新疆昌吉市豫能国际小区7号楼2单元1002室。 首先,该中介公司先是虚假宣传,给我们推荐的是1002室,因暂时没有1002室的钥匙,所以带我们看的是1401室,讲述卖的也是1002室,当我们谈好价格以后,交了2万元的诚意金以后,该中介公司却说要出售的是1001室,这就已经是虚假宣传在先了,挂羊头卖狗肉; 其次,我老爸一个老年人过去交的钱,交钱以后,是该公司销售用我老爸的手机发的确认的消息,我们从始至终都是计划购买的1002室,是该公司自己没有弄清楚房源号; 其三,本人与该中介公司并没有签署任何的房屋买卖协议及居间合同,只是该公司销售自己拿着我老爸的手机发了一个确认的信息而已,我们只是交了计划购买1002室的诚意金,并不构成房屋买卖的事实; 其四,从始至终我们都没有见过所谓的“房东”也不知道是否有“房东”的存在,该公司给我们推荐的是1002室,因暂时没有1002室的钥匙,所以带我们看的是1401室,讲述卖的是1002室, 最后交钱的时候,他们自己说自己搞错了,变成了1001室,自己犯的错误要我们购房人来承担? 其五,该公司收费是销售私人的微信收款,并不是该公司的对公账户,这一点该公司已经涉嫌了偷税漏税的严重违规问题; 其六,该公司不仅不退款给我们,还要扬言他们有关系,随便我们怎么投诉都可以。这简直就是当代“强盛集团”强行的收取费用,还强行的用我们的手机发出错误的确认信息,这难道就是新疆人昌吉市的营商环境吗?难道就这样的违规违法的销售方式,市监局和房管局不管管吗? 如果我们的投诉诉求,市监局和房管局不监管办理的话,我们只有去纪委,上中央,也要投诉举报到底,势必要追回我们的2万元购房款。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4-02-01 |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于2024年2月1日在市长信箱中反映的,标题:投诉中介公司:昌吉市正浩房产经纪有限公司违规销售,虚假宣传,私下篡改信息,该信件还在正常的办理期限中。根据市长信箱相关要求,在办理期限内重复提交相同的信件我办以第一次提交的信件为准进行转办处理,再次重复提交的信件我办不予受理。请在信件办结期限结束后注意查看您第一次提交的信件答复。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联系人:陈晓东,电话:0994-259682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2024年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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