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昌吉市客运站员工因犯错被罚800元,车站要求连着一周 上班从早8:00上班到下午19:40 中间不给吃饭休息时间 | ||
来信时间: | 2024-02-05 | ||
信件内容: |
此事件对象是我媳妇,因2月3日上级部门检查工作中,我媳妇因安检工作中因失误导致暗访人员包内危险物品未检查出,被上级部门通报,车站根据通报对安检人员(本人媳妇)进行处理,处理结果为罚款800元,连着一周从早8:00上班至下午19:40 中间无休息时间,无吃饭时间,我就想问问,正常人从早上8点-下午19:40 上12小时班不吃饭可以不可以? 按劳动法规定一周上班时间不超过44小时,我想问下这个该怎么解决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4-02-08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交通运输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您反映:因2月3日上级部门检查工作中,我媳妇因安检工作中因失误导致暗访人员包内危险物品未检查出,被上级部门通报,车站根据通报对安检人员(本人媳妇)进行处理,处理结果为罚款800员,连着一周从早8:00上班至下午19:40 中间无休息时间,无吃饭时间。 二、处理结果: 已与您妻子进行沟通,造成以上原因是双方缺乏沟通。已培训两天,剩余五天未培训。现安排您妻子上早班14点下班16:00进行培训,下午班期间培训至12点,进行吃饭休息,14:00接班上班。经沟通,您表示将撤销该投诉。 如有其它问题,请咨询昌吉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王海燕,联系方式:0994-226791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4年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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