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昌吉市交警队购买货物的货款,拖欠好几年的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4-02-27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感谢您百忙之中,抽空查阅我司的投诉信!2022年11月11日昌吉市交警队在我司采购100套红蓝太阳能警示灯,商议每套为140元,当时交警队由俞辉警官代表和我方商议:供货后,结账期限最长为1个月内,有交警队收货时盖章和签字的文件和双方代表微信沟通记录。到结账期后俞辉警官让我司联系昌吉发改委,说这笔款由发改委来为我司结,于是我司联系到发改委,发改委这边又以不知道等各种理由推辞(期间我司与发改委袁主任打电话短信沟通不下于10多次无果,有记录)于是我司又联系好几遍昌吉交警队,交警队这边也是抛皮球说他们没办法只能我司联系发改委结账,一直这样两个单位之间抛皮球到今年2024年马上3月份了,实属无奈!本人内地人,来疆创业,再加最近住院做手术拖家带口的,小孩又上学,多方面需要用钱,希望领导能为主持公道,尽快让其支付我司的货款。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4-03-08 |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市长信箱于2024年3月8日联系您,您称昌吉市公安局已帮助您解决您的问题,现表示要求撤件。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电话:0994-259682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2024年3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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