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昌吉市华谊中介青年壹号店收取我押金2000元,且拒不退款 | ||
来信时间: | 2024-03-11 | ||
信件内容: |
因本人在58同城看上一套房屋,昌吉市馨河湾小区,随后联系房屋负责人,让我加微信,口头承诺带我看房,给我拍房屋视频,但华谊中介都以房东不在本地,让我先交押金,再看房签合同,我就交了2000的押金,交完之后口头说不退,之后,我怀疑这房屋不可靠,随提出退租,中介说不能退,然后我说那行,我再租,约定上个租户3月8日到期,但此房屋已经3月4日向别人出租,再三告知他退押金,且拒不退还押金,拉黑我所有联系方式。我没有合同,没有收据,就这样被中介公司诈骗资金2000元,恳请贵单位查清此事项,还我一个公平,让这种扰乱房屋市场/欺骗客户的中介生活中少一点,我相信还有很多租户也会遇到这种问题,他们或许没有租房经验,或许是刚迈出校门的大学生,每一分钱都来之不易,早日直至这种公然诈骗的可恶行为。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4-03-18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核查,您在58同城上看到馨河湾12-2-503房屋,昌吉市华谊房产经纪有限公司青年壹号店业务员为您提供租房服务,现华谊经纪公司提供以下微信证明:1、2024年2月23日将您支付的2000元微信转账馨河湾12-2-503房主,房主表示:给客户说,既然决定租,就把信息下架了,也不答应别人,后面要不租,押金不退。随后,华谊业务员将该微信截图转发给您,您回复:好的;2、2024年2月26日,您发微信向华谊业务员表示因家中有事,房子不准备租了,提出退还2000元诉求。 您表示:说的是房子3月8日租期,在这时间前考虑2000元不退,打算再租时交钱房子就已出租他人。华谊经纪公司表示:当时未做时间约定,房主打扫房屋后即可出租,打扫后联系不上您。 二、处理结果: 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于2024年3月14日电话联系您,约定2024年3月15日到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进一步核实上述事情经过,因您有事未来。3月18日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再次联系您,后期可前来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提供持有证据,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做进一步核查,如涉及房产经纪公司违规行为,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可向城市管理局移交。关于退还2000元押金问题,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可协调双方,如达不成一致,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您表示已知晓。 如您有其他问题,请电话咨询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房地产业科,联系人:张鑫,电话:0994-234427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4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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