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投诉昌吉市富美建材市场居家装饰公司的情况说明 | ||
来信时间: | 2024-03-15 | ||
信件内容: |
本人是吉木萨尔县居民,于2023年8月份与昌吉市居家装饰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合同约定工期为90个工作日,合同总价为107000元,装修期间出现许多不合格项目,承诺后期修改,到目前为止,仍未修改,并且从2023年12月初基本处于停工状态,到目前为止,装修工程还未结束。期间与其公司设计师、监理对工地实际施工项目进行了核验,最终算出全部装修价格为101000,并且其公司人员已告知公司老板王宁强,对方与我在微信上进行了沟通,同意此价格,并协议后期没有任何增项。现在剩余装修项目仍未开始,对方要求再交10000元才可以继续,理由是前期的工作人员已经离职,不承认此前协商的价格。请求相关部门进行介入处理。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4-04-24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本人是吉木萨尔县居民,于2023年8月份与昌吉市居家装饰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合同约定工期为90个工作日,合同总价为107000元,装修期间出现许多不合格项目,承诺后期修改,到目前为止,仍未修改,并且从2023年12月初基本处于停工状态,到目前为止,装修工程还未结束。期间与其公司设计师、监理对工地实际施工项目进行了核验,最终算出全部装修价格为101000,并且其公司人员已告知公司老板王宁强,对方与我在微信上进行了沟通,同意此价格,并协议后期没有任何增项。现在剩余装修项目仍未开始,对方要求再交10000元才可以继续,理由是前期的工作人员已经离职,不承认此前协商的价格。”的问题。 您反映的新疆居家装饰装修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成立,法人:王宁强,在昌吉市富美国际家居建材城农业园区区核心区丘17栋经营,王宁强不承认101000元的核验价格,而且做核验的设计师已离职,与该房屋相关的合同资料也已遗失。现在王宁强要求您在原有合同中107000元的基础上加5000元水电装修费,如若不同意,请您任意找一家评估公司,对该房屋的装修费用进行评估,按评估价支付。您表示应按核验价格付款,如果觉得价格低了,签合同的时候就应该提出来,而不是中途加价。 二、处理结果 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告知您,由于双方各执一词,请带上相关资料,与昌吉市居家装饰公司负责人王宁强一起到调解室现场调解。您表示他本人在乌鲁木齐培训,而且房子和资料都在吉木萨尔,已咨询好律师,决定走诉讼途径。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告知王宁强,您决定起诉,王宁强坚持107000元合同款、5000元水电款,合计112000元,接受走诉讼途径解决问题。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向您反馈相关情况,您表示已写好诉状,坚持起诉。 如有住房保障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联系人:徐玲,电话:0994-234766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4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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