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新疆昌吉和谐房地产有限公司迟迟不给清退房款!请求有关部门协调! | ||
来信时间: | 2024-03-19 | ||
信件内容: |
我于2020年3月11日购买昌吉和谐国际公馆H-1401商品房,但因房地产公司迟迟无法交付,与2022年4月25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协议约定2023年5月1日前返还我首付房款、违约金并解压银行贷款,但该房地产公司一拖再拖!不给我返还违约金和解压银行贷款,难道就没有人去管理这样的乱象吗?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4-03-27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查您于2020年2月1日购买了国际公馆H-1401室住房,该项目是由新疆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承建,因逾期交房,您于2022年4月25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协议约定于2023年5月前为其办理完退房手续,但至今未办理完毕。针对您的问题,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督促企业尽快为您办理解押及退款手续,目前因企业资金紧张,本月已向公司申报资金计划,预计2024年4月可为您办理银行贷款解押手续。该问题属于合约行为,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建议您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处理结果: 3月25日,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进行联系,并将上述情况进行反馈,您表示已知晓。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房地产业科,联系人:刘蓓蓓,电话:0994-234427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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