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天和城品二期一直不出不动产证 | ||
来信时间: | 2024-04-12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本人于2020年12月10日购买了新疆麟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昌吉市77区3丘),项目名称天和城品二期住宅,合同约定2021年12月31日交房,2022年10月小区还有工程未完成施工,一直未达到交房条件,但是该公司今年9月起就通知部分业主办理交房手续,11月25日通知我本人可以办理入住,之后2023年办理入住,目前已经一年了产证一直没有办出来,合同计划交付是在2021年,目前已经3年了,产证办理已经逾期了,影响我办理公积金贷款,严重影响本人经济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4-04-18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 您反映“本人于2020年12月10日购买了新疆麟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昌吉市77区3丘),项目名称天和城品二期住宅,合同约定2021年12月31日交房,延期到2023年才交房,原本因在2022年发放不动产证可以商转公,但是因交付在2023年已经超出逾期,2023年交付后一直未办理产证,截止现在已经逾期办理不动产证两年,影响办理公积金贷款,严重影响本人经济。1、要求本月必须完成不动产证及正式抵押办理手续,不能影响下个月商转公的手续。2、针对逾期办证,按合同违约赔偿。3、针对这么长时间以来一直没有办证,导致支付本不应该缴纳的利息,要求开发商给说法”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您购买的房屋位于昌吉市天和城品二期4号楼一套住房,由新疆麟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麟峰房地产公司)2020年开发建设的商品房。 二、处理结果 针对您反映办证的问题。经查,麟峰房产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已代业主提交了房屋办证申请,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已审核通过并及时移交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发证业务。因该房屋系按揭购买的商品房,待不动产权证办理完毕还需房产公司代业主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抵押登记业务。后期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会及时跟进,督促房产公司尽快办理相关手续。麟峰房产公司已与业主联系回复并承诺:不影响您下个月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办理。 关于您反映“逾期办证要求合同违约赔偿及未办证导致多缴纳利息”的问题,因您与麟峰房地产公司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合同行为,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已督促麟峰房产公司积极与您沟通协商,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维护自身权益。 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详细告知了该套房屋目前办证的具体情况,您对调查处理结果表示知晓并满意。如对办证事宜还有其它疑问,可咨询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交易科,联系电话:0994-2328380;昌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994-2265522;新疆麟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和城品销售中心司女士,联系电话:0994-251333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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