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请求政府帮助返还房款 | ||
来信时间: | 2024-04-23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长: 我叫尚桂花,是一名普通的购房者,在此向您反映我所遭遇的购房纠纷问题,恳请市长予以关注,并帮助我向当地政府反映,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2014年8月,我与新疆秀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秀天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我购买了秀天公司开发的“中盈城市广场”项目A1号楼2层08号商铺,建筑面积为61.54平方米,并支付了购房款共计人民币624444元。然而,至今已经过去了近十年,秀天公司所承诺交付的房屋却仍未完工。更为严重的是,我后来了解到,秀天公司在出售该商铺时,并未取得商铺的房屋预售许可证。 由于秀天公司长期无法交付房屋,且存在违法销售的行为,我于2016年向昌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审理,法院于当年9月依法判决秀天公司返还我已预付的购房款624444元,并支付利息54378.67元。然而,尽管法院作出了明确的判决,但秀天公司至今仍未履行任何还款义务,我的血汗钱就这样被长期拖欠。 在此,我恳请市长能够关注我的诉求和困境。我作为一名普通购房者,购买房屋本是为了改善生活,却没想到会遭遇如此困境。我深信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会为人民做主,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我强烈要求政府出面介入此事,督促秀天公司尽快履行法院判决,返还我应得的购房款和利息。同时,我也希望政府能够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保障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在此,我再次向市长表示衷心的感谢,并期待您的积极回应和有效处理。 此致 敬礼! 反映人:尚桂花 联系电话:13369942654 联系地址:新疆昌吉市六工庙路北一巷2号附2号 2024年4月22日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4-04-29 | ||
回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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