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举报昌吉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挪用碧桂园“凤凰台”小区预售房监管资金的信件 | ||
来信时间: | 2024-05-13 | ||
信件内容: |
昌吉市碧桂园“凤凰台”小区合计约千户业主,平均房价六千,房屋平均面积100平,由此可估算出项目仅居住用房便出售约6亿资金。该项目在开售前已获得昌吉市住建局颁发的预售房许可证,根据国家预售房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用于有关楼盘建设,不得挪作他用;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存放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监管账户中;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不应低于建筑安装建设成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第四项规定:“监管账户中监管额度内的资金不同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有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包括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施工进度款等相关支出。监管额度内的资金,在商品房项目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商业银行不得擅自扣划;设立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集团公司不得抽调。 根据以上法律条款及相关规定,昌吉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实质性构成违法转移、挪用预售房资金的事实,并导致“凤凰台”小区交房严重延期,同时今年复工后仍以没钱为由缓慢施工,截止今日,进场施工人员依然仅有50人左右!业主致电昌吉市房管局查询“凤凰台”小区监管资金被告知监管账户中仅有三百余万,并说明昌吉市2022年9月才开始进行预售房资金监管。可根据网上资料查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于2020年12月1日施行,所以我对于房管局所言并不认可,现请求政府纪委部门帮助我们老百姓查询该项目六个多亿的监管资金为何不被法律管制,为何房产企业可以随意扣划,这内部是否存在官商勾结现象,是否存在银行监管不到位的现象,房产企业前期获得的预售房许可证又有什么意义。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4-05-16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经核查,根据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昌吉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昌吉监管分局联合下发(昌州建办[2022]24号)[关于印发《关于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昌吉市房地产市场实际需要,为保障昌吉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保证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昌吉市于2022年7月对辖区范围内正在销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碧桂园凤凰台于2020年7月由昌吉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桂园房产)开发建设,分别于2020年9月30日、2020年12月20日、2021年6月25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于2022年7月7日在乌鲁木齐银行昌吉分行开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从2022年7月7日后购买碧桂园凤凰台房屋业主的房款都进入该账户,开通账户至今进账资金6172万元,按照建设项目进度的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申请拨付重点监管资金,经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审核建设形象进度、农民工工资、工程款等项目的必需支付款后予以批准支付。现账号余额396万元。 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电话无人接听。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房地产业科,联系人:张鑫,电话:0994-234427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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