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昌吉市交警任性贴法单的投诉 | ||
来信时间: | 2024-06-04 | ||
信件内容: |
本人于5月26日在红旗路农贸市场购物停车被贴罚单一事进行投诉,投诉原因:1、本人当时停车时特意停在了交警执勤车辆后面,想着如果此道路旁不能停车,也能第一时间被交警通知提醒,能够及时驶离,但在本人停车直至离开未见执勤车辆内交警同志进行提醒,默认为可以停车(且道路两侧当时已停了许多车);2、根据我市轻微交通违法处理相关规定,已教育劝导为主,本人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车辆停靠在道路旁应属轻微交通违法,但现场的执勤交警未向本人电话或者短信提示,而直接张贴罚单,且为顶格处罚;3、当时现场道路两侧停满车辆,在看到罚单后,我们对道路两侧其他停靠车辆进行查看,发现道路北侧只有本人的车辆被贴罚单,在道路南侧同样仅有一辆被贴罚单,而执勤车辆已经驶离,可见是对现场车辆所谓的违法停靠整治工作流于形式,有形式主义的嫌疑,开了两个罚单即为完成整治劝导工作,而事实是道路两侧仍旧停满车辆。综上:本人诉求为撤销对本人的不公平处罚。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4-06-24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公安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二、处理结果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当日执勤人员进行执法过程核查,当日执勤人员在路面巡逻过程中,发现您小型轿车停放在红旗路联会市场正门口北侧黄色网格线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及《现场违法查处操作流程规定》,对停放在黄色网格线内违停车辆不予发送移车提醒,直接进行处罚。 红旗路联会市场路段两侧均施划有临时停车位,且市场门口挂有醒目车辆在市场门口禁停标志牌,全天禁止在市场大门口黄色网格线内停车,交警大队执勤人员在此执法过程中执法程序规范、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存在执法不规范问题。 随着家用车的普及,停车位成了稀缺资源,“停车难,难停车,车难停”这个老大难问题,让出门在外的各位车主朋友头疼不已,特别是在周末及节假日期间,大家更是深有体会。 当然,找不到车位也不是随便停车的理由。以往车辆违停被抓拍到是会被直接处罚的,而随着交通管理措施的不断改进,人性化执法也得到了更多体现:不少地区发现违停后,会先发短信告知车主,提醒后仍未移车再进行处罚。 在实施交通违法行为处罚预通知的地区,若车主在一般的社会道路上违停,系统在处罚前会发送提示短信给车主,车主收到短信后约10分钟内驾车离开,就不会产生交通违法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违停都适用于“10分钟违停驶离免罚”,若在交通严管路段违停是没有提醒期的。出现这几种情况,收到通知时就表示已经受到了处罚: 1、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的; 2、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3、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 4、在城市快速路或者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 5、同一机动车当日已被提醒纠正后,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 此外,对于严重影响道路交通通行的违停车辆,交管部门还将依法对其进行拖移为了能及时准确收到交管部门的提示信息,大家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中,【机动车】、【驾驶证】模块进行查询确认。通过准确的手机号码,大家不仅能够收到交警部门发送的交通安全提醒,还能够及时掌握车辆是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毕竟违停还是存在很大隐患的,“先提醒,再处罚”举措的初衷是警示而非纵容,各位车主朋友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觉得随便停车也没事。另外,全国还有很多地方没有采取这种执法方式,总而言之,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要遵守交通法规,做足安全保障文明行车。在新疆地区,交管部门不仅采取“先提醒,再处罚”举措,同时还可享受半年内首次轻微违法免于处罚便民惠民措施。 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已将上述问题反馈于您,您表示知晓。 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系人:刘会勇,电话:0994-226755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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